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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绍兴文理学院小微科研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01月04日 15:21  点击:[]

    为做好绍兴文理学院小微科研团队申报工作,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小微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绍学院办发[2023]37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小微科研团队应有合理的专业、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原则上由3~5人组成,其中40周岁以下中青年教师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50%。1名成员原则上只能参加1个团队。小微科研团队均以“×××(研究方向)小微科研团队”命名。

2.小微科研团队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具有发表学科顶刊以上论文或合作发表综合性顶刊、子刊经历,学术思维活跃、科学作风严谨,具备较好的科研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小微科研团队前期应有相对稳定合作基础,研究方向聚焦(研究方向不多于2个)。团队成员应具备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同时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 申请。负责人负责成员招募及团队组建,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小微科研团队项目申请书》(附件1),报科学技术处。

      2. 评审。科学技术处组织同行函评后,以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会评。根据会评结果,科学技术处确定拟立项建设项目。经学校学术委员会科研工作委员会审议后公示(公示期三天)。

      3. 立项。公示无异议后,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确定立项。

      4. 学校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请拟申报的团队负责人于1月9日(下周二)下午16:00前将相关材料提交到院学科办(南山综合楼A211),电子稿发至邮箱cindy800808@163.com。(邮件主题:小微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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