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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进展与结题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1年01月06日 09:57  点击:[]

2021-01-06 科学技术处

各有关学院(部、处):  

为做好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进展与结题申报工作,请有关老师仔细阅读《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9541.htm)(见附件一)等有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进展报告

1.请有关在研项目负责人(见附件二)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的ISIS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网上提交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项目进展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21111  

二、项目结题报告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务请各项目负责人到学校计划财务处打印截止2020.12.31实际开支的项目财政拨入经费金额,确保项目财政经费决算表与财务开支账目一致。

3.对于结题时资金结余50%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做出情况说明,经依托单位审批同意后与项目决算表一并提交。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资金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  

4.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5.项目结题截止时间

1)网上上报:2021224  

2)结项材料:2021310日。结项报告网上填报审核完成后,并提交科技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

三、项目申请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11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项目申请材料

2021年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6、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1310

请各学院(部、处)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做好项目进展、结项与申请等有关工作。有关事项联系人:李新荣,联系电话:8834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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