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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6月23日 10:00  点击:[]

2021-06-22 科学技术处

各有关学院(部、处)

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见附件或链接http://zjnsf.kjt.zj.gov.cn/portal/detail.html?typeid=2018515&postid=856893470747394048),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

1.申请人应符合《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相关条件,鼓励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等高能级基础研究平台开展研究。

2.重大项目(不含联合基金)实行 “揭榜挂帅”“赛马”制度,不论资历、不设门槛。

3.企业申报原则上要求为创新型领军企业或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企业研究院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公益项目”)

1.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国际科技合作: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员。

2.实验动物:申请人应为专职从事实验动物或动物实验相关工作的一线研究人员,在具有合法有效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开展研究。

3.分析测试:申请人应为专职从事分析测试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载体须向社会提供分析测试技术服务,且原则上上一年度接收使用过一定额度的创新券。优先支持对外开展开放共享服务次数较多且接收创新券的单位申请人。

二、申报要求

(一)聚焦重点领域。基金项目和公益项目围绕三大科创高地和“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制高点的申请数不少于80%

(二)突出目标导向。基金项目的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应对照申报指南中明确的研究内容或资助方向、绩效目标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报(见附件)。

(三)积极培育青年科研人员。基金探索项目中35周岁以下的申请人不少于50%;基金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中应有一定比例为40周岁以下的科研人员;有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的依托单位应审核推荐一定比例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申请基金探索项目(不包括联合基金)。

(四)实行限额推荐。基金重点、探索项目和公益项目由依托单位在择优遴选的基础上限额推荐,各依托单位管理员可登录省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本单位申请限额数。

(五)严格遵守科研管理和保密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涵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六)强化科研诚信。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浙江省科研诚信信息管理系统。

三、申报方式

2022年度基础公益研究专项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请人请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络申报(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index.do?impleCode=ff8080815d551320015d58a5a2f200222331001216001&webId=1),点击“在线办理”,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申报项目。申报须知与正文撰写提纲请参看http://zjnsf.kjt.zj.gov.cn/portal/detail.html?typeid=2018915&postid=852859257396133888
   
四、申报政策变化及注意点

1.省基础公益项目申报书正文中,无须汇避申请人个人与单位有关信息;

2.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有相应的申请指南;申请省基金重点项目、杰青项目、探索类项目无专门的申请指南,具体要求条件按照浙科金发〔20203号《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3限额申请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探索类项目以及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不限额申请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含在研省杰青项目负责人)、申请省公益技术研究国际合作项目,如果与我省正式签署过科技合作备忘录并建有开展双边合作机制项目的国家(地区)“以色列、芬兰、奥地利、英国中部地区、捷克、比利时西弗兰德省、巴西巴拉那州、新加坡、挪威、塞尔维亚”的国际合作申请项目。

4.省自然科学基金探索项目和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计划发表论文数不要超过 3 篇。

五、学校申报时间与材料

1.网上申报:76-18日(因限额申报,网上申报提前)。

2.纸质材料:720日(A4纸双面打印提交申请书全文一式2份)。

有关省基础公益项目申报事项联系人:李新荣,电话:88341290663812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2年浙江省基础公益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面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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