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 4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学院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2024年度绍兴文理学院“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06月05日 08:42  点击:[]

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长三角一体化已成为促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整体竞争力的重要路径。为深入研究领会党中央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战略意图,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更大突破,更好发挥先行探路、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绍兴文理学院“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选题

本课题设有课题指南(见附件一)。《课题指南》提供了本年度绍兴文理学院“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研究的主要方向和重点领域,以供申报者在确定研究方向和重点时参考,选题须注重研究内容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课题指南》的具体条目只列出研究系列的范围和重点,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确定研究方向,细化具体题目,选择不同的侧重点进行申报。

二、课题类别

本年度“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共设4项课题,包括:

(一)重点课题

设重点课题1项,每项资助经费4万元。课题经费按课题进度分两期拨付,立项后即拨付50%课题启动经费,即2万元;课题结题后再拨付剩余的50%课题经费,即2万元。

(二)一般课题

设一般课题3项,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课题经费按课题进度分两期拨付,立项后即拨付50%课题启动经费,即1万元;课题结题后再拨付剩余的50%课题经费,即1万元。

三、申报资格

1.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在编教师。

2.本课题主要是为培育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而设立,课题应注重原创性、学术性、时代性。

3.重点课题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有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经验者优先。

4.有在研校级课题不得申报。

5.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结题要求

(一)所有成果均须标注“绍兴文理学院“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课题”(注明项目编号、名称)。

(二)课题完成时间原则上为2年,如未能准时完成,请提前递交《绍兴文理学院校级课题重要变更审批表》,最多申请延期一年。如届时仍未能结题,则做课题清理处理,并不再拨付剩余经费。

(三)重点课题

重点课题最终成果可选以下之一申请结项验收:

1.以本课题获批省部级以上社科基金项目。

2.正式出版专著(或已经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的完整书稿)原则上为浙江大学一级出版社,字数达到15万字以上。

3.公开发表SSCISCI论文1篇或CSSCI收录期刊论文2篇。

(四)一般课题

一般项目最终成果可选以下之一申请结项验收:

1.以本课题获批省部级及以上课题。

2.公开发表SSCISCI论文1篇或CSSCI收录期刊论文1篇。

3.10000字以上研究报告并获市委市政府正职及以上领导批示。

五、申报程序

1.申报人参照《课题申报指南》,结合已有学术积累和前期成果,精心选择申报题目。

2.请拟申报的老师于6月24日下午17:00前提交《申报表》、《活页》的纸质稿各1份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至学院学科办,同时将《申报书》、《活页》、《汇总表》的电子稿发至邮箱cindy800808@163.com


 

上一条:关于遴选2024年度浙江省新型智库联盟成员单位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闭

地址: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 版权所有:绍兴文理学院商学院 邮编:3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