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 4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学院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商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8年04月27日 15:20  点击:[]

 

为切实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推进教学改革,促进教学交流,提升教学质量,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情况,现就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时间

 

本学期第9-10周:     2018年       5月       2日     —     2018年       5月       11日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要求院督导、院行政、各系开展课堂教学情况的检查工作。全面开展教学秩序、教学进度、教学行为规范、作业辅导情况、教学资料等方面的检查,对进校未满三年教师的教学表现要给予特别关注。

 

1.教学运行秩序。主要检查课表运行情况,迟到早退、“到课率”、课堂纪律等师生课堂行为规范,教学设施(含实验设备)运行情况。

 

2.教学内容与进度。检查本学期所有课程教学内容是否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规定、教学进度是否与授课计划一致。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否按照工作计划和工作规范进行。

 

3.召开座谈会。学院要有针对性地开好教师座谈会、学生代表座谈会、全体实验教学人员座谈会、各系期中教学检查座谈会,及时了解本学期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并认真研究及时解决。特别要召开好毕业生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建议,分析总结人才培养工作得失,为教学建设和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4.教学资料。学院要依据《教学资料归档要求及管理办法》对上学期各类教学资料归档情况进行普查,并组织院督导组对课程试卷质量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教学档案完整,总结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期中专项资料检查内容:(1)实践教学归档材料。对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的实践教学资料进行检查,每个学院抽查6个实践教学项目,具体检查内容为《实践教学资料检查表》内设定各项内容;(2)“课程思政”教学设计表填写基本情况。检查时间:     2018年       5月       2日     —     5月       11日    

 

5.实验教学。实验教学的规范性、实验项目的创新性、实验室开放工作,以及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仪器设备使用登记册等教学材料的规范性。

 

(二)开展教学交流

 

1.开展教研活动。各系应根据相关专业、课程的学科特点,组织开展富有实效的教研活动,对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进行研究,对课程教学、专业建设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尤其要加强对课程思政、线上线下教学等工作讨论和研究,着力促进教研活动常态化,提高教学质量。

 

2.组织观摩课、公开课。本学期组织老师进行观摩,要求每位老师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至少听一次示范课,通过优秀课堂的示范观摩活动,发动全院教师积极参与听课评课活动,通过教学交流激发教师开展教学建设和改革积极性,形成重视教学、热爱教学的氛围,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具体听课安排见附件)

 

3.在建教学项目的检查。对本学院各级各类教学项目尤其是2017年以来教师教学发展项目及2017年课程教学模式改革与创新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项目按计划进行,切实促进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成效,提升教学水平。

 

(三)安排期中学业和教学评价

 

1.根据课程教学计划和要求,组织课程期中考试。

 

2.做好评教工作的各项准备。

 

三、要求

 

(一)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工作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必须高度重视,学院领导亲自负责,学院教学委员会、教学督导工作组、各系以及全体教师都应积极参与,要充分发挥和重视学生教学信息员在日常教学管理中信息的收集和反馈。

 

(二)学院对期中教学检查要加强计划和总结,要通过各种途径的检查了解全院教学状态,充分掌握学师生需求等,注意对教风学风情况进行研判,开展对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情况的专门研究和专题交流。

 

(三)听课要求: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听课制度》中要求(每学期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院长至少听课8节,学科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其他学院负责人至少6节,专职辅导员带班随堂听课至少6节,班主任带班随堂听课至少4其他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节。青年教师来校第一年每学期应听课不少于10次。)做好听课工作的安排和落实;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各专业将本专业所有教师的《听课记录本》纸质稿同时交教研科,由学院负责存档。

 

(四)各系对检查工作要进行认真总结,     5月       11日前     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附件2)及本学科听课记录相关材料交教研科。

 

附件:1.《期中教学检查重要活动日程安排表》

 

2.《绍兴文理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

3.《2017-2018学年02学期示范观摩课课表》

 

                           商学院

 

                      2018 426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浙江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2017级公共事业管理类大类分专业名单公示的通知

关闭

地址: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 版权所有:绍兴文理学院商学院 邮编:3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