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课程教学常规管理办法》(绍学院教[2011]36号)文件精神及本学期教学工作实际情况,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从即日起启动,至5月8日结束,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11月8日前,请各位主任落实好任课教师,11月11日前,请主任收齐任课教师的教材申报表交至教研科C501赵燕,11月13日将录入系统进行排课。
2.任课教师要求
(1)任课教师必须具有主讲教师资格,即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不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原则上不允许上课,确有需要聘请不符合主讲教师资格授课的,应按照学校有关主辅讲制的相关规定,填写《非主讲教师主讲课程审批表》(附件2)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执行。
(2)凡具备讲师(含)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每学年应主讲一门(含)以上课程.教授(名单详见附件3)职称的教师每学年必须为全日制本科生讲授一门及以上课程(48课时及以上的统计范围须为培养方案中所列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等课程,不包括专题讲座、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和教学实习等实习、实训课程)。
任务落实后,学院须上交《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授授课情况表》(附件4)。
若教授与别的老师共同承担一门课的教学任务,学院须上交纸质授课计划;因特殊情况(出国、因病、离职等不可抗力情况)而无法安排教学任务,学院须上交相关证明材料。
(3)任课教师原则上为本课程所属的学科组织人员,因缺编等需聘请其他学科组织人员任课的,须经课程所属学院同意。
4.教材选用
(1)教材选用应与教学任务落实同步进行,学院应严格把好教材选用关,要求由任课老师在评审现用教材的基础上共同参与、协商选订教材版本,课程所属的专业审核,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定。
教材选用应与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相一致,一般应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教材,同一门课程需选用同一本教材。要尽量选用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关系紧密的权威教材。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作为国家重点规划教材,列为相关课程首选教材。
所选教材请注明级别: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以上重点教材、省部级以上获奖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和校本教材(备注: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新增教学班的操作界面里,录入教材信息时,可在“获奖情况”一列选择)。
(2)为保证教学质量,校选修课必须有专门教材(可以自编),学生必须征订教材。
5.课程编排
(1)鼓励上午排课。
(2)课表编排应遵循教学规律,注意课程安排的均衡性。同一班级每日课时数应基本一致;难度较大的若干门课程应避免安排于同一天;同一课程同一班级的授课时间应适当间隔。
(3)课表编排应保证教学效果。除实验课、术课等外,同一班级同一门课程日课时数不得超过3课时;一教师日课时数一般不多于4课时。
(4)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上课地点的安排优先考虑在相对固定的教室;连续两次课的教室考虑距离,遵循同一楼层、同一教学楼、同一校区的顺序原则;同一班级或同一教师在同一单位时间(上午、下午)不宜跨校区排课。
(5)每周3课时的课程采取单双周排课方式为宜,如单周4课时双周2课时。
(6)同一时间不能在不同地点上课。
(7)实践教学环节应明确具体时间、地点。
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关系学校整个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各学院、各专业及相关部门、人员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绍兴文理学院课程教学常规管理办法》(绍学院教[2011]36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每一环节的工作。
商学院教研科
2019.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