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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期末、2020年春节及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9年12月31日 14:43  点击:[]

 

2019-12-30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各二级学院、部处、直属单位:

本学期即将结束,寒假和2020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安全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56号)的相关要求,现就春节、寒假及新学期学校开学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根据学校校历,本学期于2020111日结束,112日起寒假开始。212日干部职工报到,213日教师报到,214日学生报到,217日开始上课。

二、全力做好关心师生员工学习生活工作。各单位(部门)要以“师生为中心”的理念,增强群众观念,切实安排好师生员工的学习和生活;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深入师生员工特别是困难师生员工,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等活动,让广大师生员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学生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春运购票工作,为学生返乡及节后返校提供便捷的票务服务;后勤管理部门要安排好在校师生员工特别是少数民族学生、外国留学生留校期间的学习生活,确保食品供应充足、供水供电供暖等基本生活设施正常。

三、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教育为重点的校园安全工作。各单位(部门)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把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各单位(部门)要深入分析研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重点对实验室等存有危化品的场所、学生公寓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房等重点部位和食堂锅炉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要加强多部门协同治理,深入开展一次覆盖校园基本建设、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寒防冻、实验室安全、学生公寓安全、饮食饮水和食堂安全、交通安全、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部门)要在寒假前和新学期开学期间,以多种途径和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安全管理和服务,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自觉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避免案件、事故的发生;教育引导师生在放假回家、新学期返校和春节期间,注意交通安全。

四、严守廉洁纪律倡导勤俭文明过节。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办法,严格执行廉洁纪律,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以及省、市委关于严禁违规参与“酒局”“牌局”等纪律规定和有关要求。要务实节俭地组织好走访慰问活动。

五、认真负责做好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工作。落实好学校总值班制度,严格24小时中层干部值班和学校领导带班,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认真落实应急预案和各项管理措施,确保假期的值班人员到位,联络畅通,遇有重大问题应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

六、及时做好值班名单上报和寒假工作总结。各二级单位(部门)13日前报送期末、寒假值班安排(202011日至212日)报送党委、校长办公室,由学校汇总后于202013日统一发布。同时,要及时总结寒假工作情况,并形成文字简报于28日前报送党委、校长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xb@usx.edu.cn。联系人:裘波,电话:751817679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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