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绍市人社函〔2020〕1号)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人选条件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不纳入推荐),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推荐名额与推荐程序
我校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各学院、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严格入选条件和选拔程序,每个学院(部门)可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申报人选经过个人申报、二级学院全信息公示、二级学院推荐、学校全信息公示、学校推荐、征求学校纪委监察部门意见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申报材料
请各学院、部门于3月30日上午下班前,报送下列纸质和电子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人选一览表。报送纸质材料1份,需加盖学院(部门)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1份。
2.政府特贴情况表。申报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请自行下载附件中个人信息采集工具。下载登陆填写完成《政府特贴情况表》,点击“保存”并通过合法性验证,然后点击“生成报送”生成以RPU为后缀名的数据文件,上报上级后即完成个人版的数据录入。请报送纸质材料2份、电子版1份。
3.证明材料。包括推荐人选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职业资格等证书,以及反映技术技能成果、贡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请报送纸质材料3份,使用A4纸装订成册。(注:证明材料请在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再提交)
报送材料涉及秘密的,原则上要求脱密处理,无法脱密的,请注明密级。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是一项国家的人才制度,在人才队伍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选拔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52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师资科邮箱:shizike@usx.edu.cn。
联系人:刘奕斐,电话:756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