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浙教人﹝1998﹞14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任教满三十年教师申请荣誉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能履行《教师法》第八条规定的各项义务,任教年限满三十年的在职在岗教师。往年已颁发人员不用重复申请。
二、任教年限的计算
高等学校按实际从事教学工作的时间计算(脱产进修时间除外);曾在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技工学校和高等师范院校任教过的教师按教龄计算办法计算。
本次申报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
三、申请、发证程序
1.教师个人申请。教师填写《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并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背面写上学院、姓名)。
2.学院(部门)汇总材料。各学院(部门)将教师申请材料及《申报浙江省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教师汇总表》上交人事处。
3.职能部门审核与上级部门审批。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颁发荣誉证书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教师必须实事求是填写申请表,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严肃处理。请各学院、部门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于5月25日之前将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汇总表、高校教师资格复印件和照片各一份交到行政楼530办公室,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renshichu@usx.edu.cn。
联系人:邱江,联系电话:75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