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包括浙江科技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奖励导向
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突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优先遴选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或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的标志性成果;面向我省重大战略需求和省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布局,优先遴选“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以及碳达峰碳中和、海洋强省、科技强农等重点领域的标志性成果;聚焦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优先遴选助推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标志性成果。
三、提名条件
被提名者应符合《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有关条件要求。
四、提名程序
1. 单位推荐。学校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要求,组织推荐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选),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及奖项类别、等级建议等;
2. 推荐前公示。推荐项目(人选)须在完成单位、完成人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完成不少于7天的公示;
3. 形式审查。由市科技局对推荐项目(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根据形式审查结果,通知相关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补正。
4. 提名。根据提名公示、论证遴选、研究决定等程序,报绍兴市人民政府审核后,向浙江省人民政府提名。
五、时间安排
1. 2月16日前,各有关学院、部(处)、直属单位将《项目(人选)基本信息公示表》(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邮箱:734808128@qq.com,邮件中请备注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电话联系方式);
2. 2月28日前,被提名者(候选)通过以下途径初步完成提名书在线填写:
以个人账号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选择“部门服务(省科技厅)”“业务类型(科技奖励)”“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点击“在线办理”开始填报。系统开通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12时 —3月7日18时,需签名、盖章的提名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3月24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提名书的填报应符合《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规定格式,提名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客观、真实、可靠。
3. 3月9日前,各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分别完成不少于7天的提名公示,由学校形成推荐意见,向市政府推荐提名项目。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校科技处 何菲 0575-88341272
市科技局成果处 王泽宇0575-85224559
提名系统技术咨询0571-85118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