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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2016年07月06日 09:29  点击:[]

 

    教材选订工作是学校教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教学质量的基础。为提高教材选用的质量,避免教材选用、供应的随意性,杜绝盗版教材、劣质教材、陈旧教材和适用性较差的教材进入课堂,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材范围

教材是指用于教学的文字材料和多媒体音像材料,包括:教学用书、参考书、辅导书、习题集、上机手册、实验指导书、实训教材、电化教学教材和计算机辅助教学课件等。

二、教材选用原则

(一)适用原则:选用的教材应符合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要与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相匹配。

(二)选优原则:要选用优秀的教材,在适用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以上重点教材、省部级以上获奖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行业编教材、校本教材的顺序逐级依次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作为国家重点规划教材,列为相关课程首选教材。

鼓励信息学科、生命科学、材料学科以及金融等发展迅速、国际可比性强的学科专业根据教学需要,选用优秀的外文原版教材。

(三)更新原则:要结合学科专业发展,做好教材的更新换代。要求理工类、经法类、农林医药类专业使用近三年出版新教材的比例应达到50%以上,要求信息类、计算机类专业使用近三年出版新教材的比例应达到100%。

(四)统一原则: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同门课程,应采用同一种教材。

(五)稳定原则:基础课、技术基础课教材选定后,原则上应稳定使用2-3届。

三、选用标准

(一)正确性(20分):政治思想观点正确,没有政策性错误。凡是开设与工程重点教材相应课程的哲学社会科学专业,必须把工程重点教材作为指定教材统一使用。

(二)科学性(30):教材级别高。概念的阐释、原理的论证、公式的推导、定理定义的叙述、数据的引用、现象的描述必须正确、准确;教学体系完整,教材内容应包含的知识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教材内容既要反映学科的最新成就及其发展趋势,又要符合人们的认识规律,体现循序渐进的原则。

(三)适用性(30分):必须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取材合适,深度适宜,份量恰当,符合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四) 规范性(20分):文字教材应文笔精练,语言流畅,文图规范,符号、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印刷质量好。电子教材要设计水平高,操作简便,兼容性强,可靠性高。所有教材要求教学性价比高,价格合理。

四、教材选用的管理

(一)学院应加强对教材选用工作的领导,从提高教学质量的高度,不断加强教材选用的精品意识,开展教材质量评估,努力选用高质量的教材。

(二)选订程序

1.教材选用与教学任务落实同步进行,由任课老师在评审现用教材的基础上共同参与、协商选订教材版本,由课程组负责人填写《绍兴文理学院教材选用申报评审表》(附件一),明确教材名称、作者、出版社、ISBN号等信息,课程所属的学科组织审核,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定,教学院长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关课程如未选用规定教材,必须有充分说明并报告宣传部批准。个别选修课如没有合适配套教材,任课教师需向学生提供相关教学参考书目。

2.各学院将各门课程教材征订信息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3.教务处汇总全校各二级学院教材征订信息,整理征订计划,组织采购。

(三)教材一旦确定,应相对稳定,不宜频繁更换。

(四)所有课程的任课教师不得在课堂上向学生出售教材。

(五)学校将逐步建立本科教材选用质量信息反馈和质量评估制度,对有关教材的质量和选用程序进行评估考核,以促进教材选用情况的改善。

附件:绍兴文理学院教材选用申报评审表

绍兴文理学院教务处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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