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绍学院办发[2017]36号),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职能部门初审,教务处终审,以下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材料符合要求,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2021年5月17日至5月19日。
若有异议,请向教务处反馈。联系电话:8834-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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