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真快呀,
转眼一个学期就要过去啦!
在即将到来的期末考试中,
我们需要注意一些什么呢?
一起来先睹为快吧!
一、诚信应考不作弊
“诚信为人之本。”——鲁迅
作为考生,我们需要诚信应考,以下几道“高压线”不要触碰哟!
1、使用通讯、电子等设备作弊。
2、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资料。
3、相互传递、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
4、参与有组织作弊。
5、通过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参加考试或获得课程考试成绩。
6、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7、偷看、接受他人试题答案,或为他人偷看试卷提供方便,或为他人提供试题答案。
8、他人强拿自己试卷、答案或草稿纸未加拒绝且未及时向考试工作人员报告。
9、违反有关考试规定,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二、考试作弊危害大
众所周知,考试作弊危害大,具体有哪些?我们一起来了解吧!
1.考试作弊将会破坏公平竞争的规则,使考试的衡量功能无法正常发挥。
2.作弊未被发现,将会助长作弊者的侥幸心理,在下次考试中很可能再犯。
3.作弊一经发现,面临学校的纪律处分,并记录在个人档案袋中,遗憾终生。
4.建立错误的价值观,面临道德上的批判,使思想道德教育的目的落空。
5.严重败坏学校的学风,导致大家学术态度不端正。
敲黑板!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第三条,对有违反法律法规、本规定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严重,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1.警告
2.严重警告
3. 记过
4. 留校察看
5. 开除学籍
与此同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考试工作人员指出仍拒不改正且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1.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
2.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3.未经许可使用自备草稿纸。
4.自行拆散装订成册的试卷。
5.未经许可互借文具或互问时间。
6.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7.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8.在考场内外喧哗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9.其他应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的违纪行为。
三、认真复习,莫想歪门邪道
期末考试要来了?大家都好好复习了吗?
在紧张的备考阶段
来看看几个小案例放松一下吧!
小商在英语考试前早早打好了小抄,结果在考试中被老师当场发现。依据《绍兴文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第二章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条第六点,小商将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数学考试前,没有经过考前复习的小商只能动一些“歪脑筋”,与身边的同学商量“偷瞄几眼”被拒后,他偷偷拿了手机在考场上,结果被监考老师当场指认作弊。依据《绍兴文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第二章分则第二十一条第(四)条第一点,小商将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通知。
温馨提示:
不要做下一个考试作弊的小商呦~
好好复习!你将会成为一个学霸小商!
四、考试用具莫忘记
大家在考试前,以下工具准备好了么?
1.水笔
2.涂卡笔
3.身份证
4.学生证
5.铅笔
6.橡皮
7.收音机(英语听力需要使用)
8.计算器(部分特定考试需要使用)
期末即将来临,让我们沉下心来备战考试,认真复习,给一个学期的努力划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吧!
在此,预祝大家元旦快乐,考试顺利!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