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季第1期——方林富案研判
绍大法学判例研读会第二季第1期——方林富案将于2018年9月26日晚6:30在南山校区综合楼C602室举行,届时将由三位报告人林峰、蒋珊珊、吴伟铭进行报告,三位评议人陈敬钟、曹屹冕、张旭对其报告内容做出评议。本次的召集工作和主持工作分别由洪灏波和胡紫仪担任。
案情概要:2016年3月22日西湖区市监局以方林富炒货店在其经营场所内外及包装袋上发布广告,并使用“最好”、“最优”、“最香”、“最特色”、“最高端”等宣传用语做出了责令方林富炒货店停止使用其宣传用语,并处罚款20万元。方林富炒货店向杭州市市监局申请行政复议。杭州市市监局于2016年8月10日作出维持复议的决定。同年8月19日方林富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被告的处罚决定及复议决定。2018年5月21日法院判决变更罚款数额为10万元并撤销复议决定。
届时欢迎各位同学参加绍大法学判例研读会第二季第1期——方林富案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