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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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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载丨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广大市民发出的公开信

2020年01月25日 10:31  点击:[]

亲爱的市民朋友:  

近期多地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截止1月24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4例确诊病例。为了保护您的健康,科学预防疾病,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您授信一封,请您亲启:  

冠状病毒是一个大型病毒家族,感染者表现从感冒到重症疾病不等,此次的新型冠状病毒是以前从未在人类中发现的冠状病毒新毒株(2019-nCoV)。患者主要临床表现为发热,乏力,呼吸道症状以干咳为主,并逐渐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表现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等危重症状。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多数患者为中轻症,经治疗预后良好。  

新型冠状病毒主要通过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在呼气、打喷嚏或咳嗽时,病毒经口鼻排出,易感者吸入后可引起感染。易感者直接或间接接触携带病毒的分泌物、血液、体液或排泄物以及被病毒污染的物品时,有可能造成感染。  

为进一步做好预防工作,保障您健康平安过大年,请您做到以下几点 :  

1.通过正规渠道(健康绍兴新闻版、绍兴卫健、“越牛新闻”客户端、绍兴发布等官媒平台)关注有关传染病的疫情报道,不要前往正在发生疫情的地区。  

2.近期请不要外出和聚会,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必须外出时请戴口罩,可使用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口罩湿了应及时更换。  

关于口罩的处置问题,目前,医疗机构是将在医疗过程中抛弃的一次性医用口罩作为“医疗废物”管理,所以大家在医疗机构内丢弃的口罩必须投进黄色的垃圾箱(袋)内。  

普通市民外出时用过的口罩处置问题,根据谨慎原则,从最大限度保护公众的生命和健康角度,建议把用过的一次性口罩单独放在塑料袋等密封袋里,再把密封袋投放到红色“有害垃圾”桶。  

3.勤洗手。用肥皂(或洗手液)和流动水洗手,如无洗手设施,可用纸巾擦拭明显污物后,用免洗洗手液或消毒湿巾等清洁用品代替,回家后尽快洗手。  

4.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手肘等遮住口鼻,避免用手直接触摸口、鼻或眼睛,并尽快洗手。  

5.不要接触和食用野生动物,避免与牲畜接触。处理生食和熟食等切菜板、刀具和存放用具要分开,处理生食和熟食之间要洗手。食物煮熟煮透,尤其是肉类、蛋类要彻底煮熟后食用。  

6.春节居家休息,注意规律作息,不暴饮暴食,不熬夜,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家庭内保持环境整洁,勤通风,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10分钟~15分钟。  

7.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请及时到当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请戴好口罩。  

8.2020年1月10日后,从湖北(尤其是武汉)来绍兴、去过湖北(尤其是武汉)以及途经湖北(尤其是武汉)来绍兴的所有人员,应当主动到社区居委进行登记,并进行体温检测。未发热的,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请拨打120急救电话,必须由120救护车转运到医院发热门诊诊治。  

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月25日

转载自:绍兴文理学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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