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下午14点,绍大法学判例研读会第二季第四期在综合楼C602准时举行。本次判例研读的主题是“滥用诉权的构成”。商学院法律系学生就陆红霞诉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一案展开了积极的研讨。
本期研读会在17级计海鑫同学的精心召集,16级吴子捷同学的精彩主持下成功举行。16级曹屹冕同学以法律和事实为基础依据,并考察现有的学者观点,讨论了陆红霞案中知情权和诉权滥用的问题。17级胡敏同学以民事诉讼法中诉权的“两要件说”和“三要件说”为切入点,就一审法院的判决发表自己的看法。17级彭进强同学以陆红霞申请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为基准,提出个人对诉权制度进一步完善的思考。
针对报告人的报告,评议人陈朝威、蔡雪红以及马群杰同学进行了精彩的评议。在观众提问环节,三位报告人首先对评议人提出的疑惑一一进行了回答,具体化自己的报告思路,并对观众提出的问题作出详细的解答。
结束之余,徐肖东老师对此次讨论进行了小结,从报告格式和研读宗旨两方面向参与同学提出建议。本期判例研读会研讨的案例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与诉讼原理等相关问题,有一定深度与难度。师生积极参与自由讨论,思想交流的同时提升了学生的思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