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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8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已经结束。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8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文件精神、《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绍兴文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绍兴文理学院经管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经过学生申报、班主任推荐、学院评审,现将推荐人选结果予以公示。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性别 |
专业 |
1 |
张恒 |
15011202007 |
女 |
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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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2018年3月2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3月21日下午4点前与学院联系,逾期不受理,联系电话:0575-88345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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