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新一轮校内岗位聘任的通知

2019年03月01日 17:23  点击:[]

 

 

2019-03-01人事处

各二级单位: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校内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绍学院发﹝2018﹞177号)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新一轮校内岗位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1.聘任工作分工。学校负责校聘岗(教学科研一至四级岗、管理服务五Ⅰ级岗及以上)的聘任工作;学院(部门)负责院(部门)聘岗(教学科研五级岗及以下、管理服务五Ⅱ级岗及以下)的聘任工作。

2.聘任依据。校聘岗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校内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绍学院发﹝2018﹞177号)进行择优聘任。院(部门)聘岗根据各学院(部门)的聘任办法在学校核定的名额内(见附件1)进行聘任。

3.时间安排

13月5日前,学院(部门)统一将竞聘校聘岗人员的申请表(附件2,附件3)及相关支撑材料交人事处(已录入学术研究系统的业绩不用提供支撑材料)。

(2)3月12日前,院聘岗位人员将竞聘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已录入学术研究系统的业绩不用提供支撑材料)交到学院党政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竞聘申报材料核实办公室进行材料审核,核实无误后提交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评议,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聘任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拟聘人员(商学院教学科研岗拟聘人员汇总表)(附件4)和商学院院聘管理服务岗拟聘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5)报人事处。至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由学校审定后发文公布。

34月初,公布聘任结果。

校内岗位聘任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做到院(部门)的聘任方案、聘任程序和聘任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联系电话:杨建强(电话:752882、656324)、任吉(电话:751829、667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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