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信息

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信息 > 正文
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 2026-10-15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6年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开展2026年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导向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锚定高等教育强省建设目标,发挥省级教改项目的理论性支撑、前瞻性引领和实践性示范作用,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破解人才培养堵点难点,形成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教改成果。

一是突出战略导向。深入研究《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等文件中重大改革、重点项目,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开展系统性、综合性教学改革,鼓励跨学科专业、跨学校、跨校企联合攻关。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项目选题须立足教育教学实际,围绕制约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深层次问题和教育教学关键堵点及未来趋势,从专业、课程、师资、实践等核心要素建设“小切口”入手,开展具有突破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的教学改革实践,杜绝脱离教育教学实际的纯理论探讨以及浮于表面的碎片化选题。

三是突出成果导向。项目重在落地实践,组织实施应依托教育教学真实场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边研究、边实践、边完善,防止研究与教学“两张皮”;项目成果检验以教学实践应用成效为主要标准,用大量调研、数据和案例说话,突出成果可落地、可推广。

二、申报数量

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分常规教学改革项目和重点选题项目。我校可报重点项目 2 项,常规项目 9项。

三、申报要求

(一)教改项目基本条件

1.重点项目选题原则上应参考《浙江省高等教育2026年教学改革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但具体项目题目可结合实际调整优化,一般项目可参考选题指南,也可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实际自行选题。

2.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改革思路清晰明确,改革举措务实有效。

3.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基于大量的实证和案例研究,杜绝空泛的理论分析。其中,重点项目优先支持系统性、整体性、长周期教改项目,项目立项即同步规划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路径。课堂教学改革专项立项即同步谋划教师教学创新大赛、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备赛工作。

4.项目具有实际应用推广价值,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项目立项之初同步设计成果产出路径,比如制度文件、课程体系、培养模式、评价机制、典型案例、实证数据等。其中,重点项目预期成果标志性强,结题时应当形成给省教育厅的决策咨询、调研报告或制度方案等成果,对全省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与现实意义。

5.课堂教学改革专项应以获得教学竞赛省一等及以上奖项为目标。

6.学校给予项目必要的经费支持,项目申请人应确保经费预算安排合理,保证项目研究与实践之需。

(二)项目申请人基本条件

1.项目主持人须为申报高校在职在编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具有较强的课堂教学和教学研究能力,且在教学一线或教务员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个项目仅设1名主持人,每个主持人只能牵头申报1个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教改项目管理与质量。项目研究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主持人,主持人调离本单位或退休的,由项目申报列第二位在职在编教师作为主持人。

2.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9人(含主持人)。 鼓励联合行业企业等用人单位,共同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组成员须全程深度参与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一名教师同期参与的在研省级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严禁“挂虚名”。

3.同等条件下,省级教改项目向一线教师、中青年骨干教师倾斜。重点项目中校级领导和中层正职作为主持人的占比不超过50%,并且应聚焦校级层面或跨校教学改革的顶层设计,超前谋划、系统培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般项目中一线专任教师或普通教务员作为主持人占比不低于70%。4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师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低于推荐项目总数的40%。

(三)项目申报负面清单

教改项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不予立项:

1.重点项目选题未对照《浙江省高等教育2026年教学改革项目选题指南》;

2.同一教改研究项目已获教育部或省教育厅立项,或已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且研究内容未有实质性更新、无可预期重大突破;

3.主持人已有在研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4.主持人“十四五”期间主持的教改项目验收“不通过”或“暂缓结题”;

四、工作流程

我校推荐的重点项目需参加省厅竞争评选。获学校推荐但未被省厅立项的重点项目,由学校直接纳入一般项目;申报重点项目但未获学校推荐的,可继续参与一般项目评选。

各学院研究生项目可分别推荐1项重点项目和2项一般项目参加学校评选。

学校将按省教育厅要求组织开展评审论证、校内公示等各环节工作,并经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通过后上报。

省教育厅备案(评审)后,正式发文立项。

省级教改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逾期未结题的,视作撤销该项目。

五、有关要求

项目主持人及成员对项目申报材料及研究成果真实性、原创性负全责,对于存在弄虚作假、敷衍结题的,暂停5年省级教改项目申报资格。

项目不得擅自变更主持人、核心研究内容;确需调整的,须按管理规定履行变更报批手续。项目到期后按要求组织结题验收,省教育厅也将直接抽检部分结题项目。对存在项目逾期未结题、结题验收不合格的,相关项目成员暂停3 年省级教改项目申报资格。

各项目要及时总结提炼教改项目成果和经验,开展成果交流、示范推广,坚决防止“重立项、轻过程、弱转化”。省教育厅将择优汇编优秀教改案例,在全省高校宣传推广。

六、材料提交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2026年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2,《申报书》中的“经费预算”一栏暂按2万元的标准填写)及《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课题)预期成果表》(附件2-1,《预期成果表》将作为立项评审与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提交学院,学院对申报材料按申报通知和申报书的要求审核后择优推荐。

请拟申报的教师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稿(一式1份)报送学院学研办(南山14-409),电子稿(含《申报书》匿名版、《浙江省高等教育2026年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邮箱cindy800808@163.com(邮件主题:研究生省教改+本人姓名)。

注意:《申报书》、《申报书》匿名版和《预期成果表》分别以“项目具体名称-申报书/匿名版/预期成果”方式命名。

重点项目提交时间:2026年10月19日下午16:00前

一般项目提交时间:2026年10月27日下午16:00前


学校联系人:徐鸿钰,电话:88342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