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含网络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在复试前须按要求准备、安装、调试相关硬件、软件,确保复试过程中网络通畅,考生要确保设备和软件能够正常使用,在整个复试过程中有足够的电量。
三、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或与他人交流,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
四、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双机位所用电子设备内不得存放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仅可在桌面摆放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诚信复试承诺书》,以及《复试通知书》注明的文具。复试过程中考生须配合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展示相关证件。
五、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六、复试各环节考核前,考生须提前20分钟备场,并根据考务工作人员的指令开展身份认证、应试环境展示等系列动作。正式开考后,网络会议室锁定,迟到考生不得入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七、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八、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院系有特殊规定者,以院系规定为准。
九、考生音频视频必须根据考务工作人员要求进行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十、复试过程中,考生遇到网络通讯不畅、听不清问题等情况,应当立即向复试小组反映。
十一、考生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十二、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录屏录音录像,考后不得向他人透漏复试内容。
十三、复试结束,考生应按照考务工作人员要求退出远程复试会场,不得再次返回远程复试会场。
十四、考生如不遵守复试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注:考务工作人员确认考生所处环境可以开展复试后,复试正式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