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金鑫同志(正厅长级)对刊载在《检察调研专刊》上的,我院法律系教师夏娜博士撰写的题为《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专门教育中行使职权的理论基础及实践路径》的研究报告做出肯定性批示。批示认为该文:“科学论证检察机关在专门教育中发挥作用的理论基础,系统提出检察机关在专门教育中开展法律监督的有效路径,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并要求省检察院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在谋划部署相关工作中予以借鉴”。
2024年1月,根据学校要求,夏娜老师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挂职服务。在此期间,她围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研究主题,展开实证研究和理论思考;运用法学、教育学等交叉学科理论和研究方法,对我国近年来逐步展开的未成年人专门教育制度这一新兴领域,展开系统研究,撰写了此份研究报告。该研究成果的刊发和对检察实践工作产生的积极影响,是我校法学教师在“未成年人检察理论”专题研究领域的新的成果体现。
供稿:法律系 编辑:唐奇 审核:陈伟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