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学生防骗意识,提高防骗识骗能力,切实减少校园诈骗案件的发生,以315维权日为契机,开展防诈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广泛宣传,师生参与”的安全文化氛围。特此开设“平安315,辨诈防骗”系列专题,收集整理常见诈骗手段、方法及防范建议,让诈骗陷阱无处藏身。
案例二
张三(化名)是某校2013级女学生,做兼职时认识了自称为某高校大四学生的杨洁和其另外一名同伙。2015年5月31日,杨洁以钱包等随身物品丢失为由,向张三借款300元钱。张三觉得大家边上学边打工都不容易,便毫不犹豫地将钱借给了杨洁。2015年6月1日,杨洁又以老家同学被打住院为由,向张三借款500元,并且让张三将钱打入其银行卡中。张三说打到卡上不安全,让其到学校来取。张三舍友感觉事情有点不对劲,说杨洁有可能是骗子,让张三不要将钱借给杨洁。之后,在舍友陪同下,几人到餐厅的自动取款机前取钱。张三以忘了带银行卡为由拖延时间,然后给老师打电话。老师和另外一位辅导员赶到餐厅,问清事情经过后,质问杨洁是不是某大学的,并说现在就可以给某大学打电话,确认其信息,杨洁一言不发。这时,老师们给保卫处打电话,保卫处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询问后,欲将他们带到保卫处办公室。杨洁及其同伙极不配合调查。保卫处长同志便报警。警察同志赶到后,问到他们是哪里的,杨洁这时说他们是另外一所大学的,警察同志又问其住址,杨浩说住北郊。警察同志这时声音变得更加严厉,问他们到底是哪里的,他们最终才承认并不是学生,是以学生兼职的身份做掩护,认识在校大学生,然后进行诈骗。后经核实,他们都是社会三无人员,其中杨洁真名叫杨浩,他们的行为已构成诈骗。
案例分析
1.大学生受骗案件的案发原因:
(1)思想单纯,轻信偏信:大学生是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正处于由学校向社会实践化的转型期,有强烈的社会交往意愿,乐于帮助他人,但同时缺乏社会阅历,考虑问题不够全面,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常常在未辨别真伪的情况下轻信偏信,直到上当受骗后还不知道对方的真实身份。
(2)疏于防范,感情用事:大学生在成长过程中绝大部分时间在学校和家庭,与外界社会接触机会较少。大学生又乐于助人,防范意识较弱。犯罪分子恰恰抓住大学生的这种心理拉关系、套近乎,接近学生,骗走钱财。
2.诈骗大学生案件的作案手段:
(1)伪装身份,直接骗财
(2)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3)骗取信任,伺机盗抢
(4)招聘为名,骗钱为实
(5)制造事端,趁机骗抢
(6)投其所向,引诱上钩
3.大学生被骗案件的特点
不法分子的目的是通过各种假象,骗取财物或获得利益,尽管形式多样、千变万化,但归纳起来都有以下共同特点:
(1)作案场所的不固定性
(2)诈骗手法的多样性
(3)作案行为的反复性
(4)诈骗动机的复杂性
(5)言辞内容的虚假性
(6)后果的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