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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风考纪丨谁不想要“诚诚”的分数呢?

2020年06月26日 16:03  点击:[]

叮咚!

由于您的学期余额已不足
即将为您发放期末考试大礼包
请注意查收!
 

疫情确实打乱了我们的学习节奏
但却挡不住期末考试走来的步伐

 

什么?!
居然还在纠结下一顿吃什么

网课专心听了吗?
笔记认真做了吗?
作业仔细写了吗?
复习计划准备了吗?

别再苦恼出不了校了
好好复习才是王道
要赶紧抓住考前时光的小尾巴呀!
为了快乐的假期
加油奋斗吧!

 

除了加油
小商还要说点更重要的
剧可以不追,分数不能丢
懒觉可以不睡,诚信不能不要
外卖可以不enjoy,考试不能cheating
“诚诚”的分数它不香吗?

总之
小商希望大家能以端正积极的态度面对期末考试
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
也是对他人的尊重

考试作为一种评价手段,历来是检验教学质量和学习效果以及选拔、培养人才的重要手段。只有过程的公平才能保证结果的公正,才能保证评价的真实可靠,也才能为我们的下一步行动提供最为切实的指导。

因此,我院举行考风考纪系列活动
倡议同学们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以此强化同学们诚信考试的心理
小商在此也为大家普及一些关于考风考纪的相关知识
希望大家能对此增加了解
不触碰违规违纪的高压线

为进一步强化诚信考试意识
培育良好校风学风
我院强调要通过各种渠道
考前加大对考风考纪的宣传力度
营造诚信考试氛围
考生要以踏实端正,扎实认真的态度做好考前复习
做好充分的考试准备
同时将严肃追查和处理舞弊和违纪行为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针对考试作弊的处理方法做出了明文规定。

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第十二条    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我校倡导诚信考试,针对考试作弊也做了很大程度的规范,绝不姑息考试作弊行为!

《绍兴文理学院学生违纪处理管理规定》中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于在学校组织的考试以及经省市教育考试机构批准由学校承办的教育考试中违纪的学生,视其违纪行为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处分。
    累计两次考试违纪,其第二次违纪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累计三次考试违纪,其第三次违纪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诚信考试
是我们身为学生必须要做到的
考试考的不仅是知识
还有我们的道德
不求满腹经纶
但求脚踏实地
希望大家都能考诚信试,拿诚信分,做诚信人
小商在这里预祝大家学有所成
期末考出理想的成绩
冲冲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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