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微课堂

扫码类诈骗
只要支付8元,就能扫码进交友群?有市民因警惕性较低,实际支付了800元,支付后却未能进群。
2019年12月15日,邹某来到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柯岩所报案称被人利用微信二维码骗走800元。
15日晚,邹某在酒店中玩手机,利用微信中“附近的人”功能搜索到一位“女子”,在看了对方的朋友圈以后,邹某想要加入交友福利群,于是扫描对方发布的图片,上面提示支付8元可入群。邹某觉得可以接受,选择了支付进群,但未看清具体支付金额就输入了付款密码,实际支付的是800元,但最终未能进群。此时邹某察觉到自己被骗了,向警方报案。
提醒
网上交友需谨慎,不要轻易点击陌生人发布的链接,在扫描不明二维码时,应当提高警惕。涉及到转账、支付的情况,务必提起十二分的警惕,切勿大意。
冒充身份类诈骗
犯罪分子冒充各类QQ群群主、群管理人员加群成员好友,以代下注、缴纳费用等借口引诱受害人转账汇款,实施诈骗。

2019年12月17日,李某来到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柯桥派出所报案称被人以购买彩票为由骗走4630元。
李某在多年前加入了一个购买彩票的QQ群。今年12月16日下午,一个群内的“管理员”加了李某,询问李某是否需要下注彩票,并提供了一个二维码。李某扫码支付 350元后被对方告知金额不够,几分钟后又扫码支付4280元。在支付成功后,李某迟迟未收到对方提供的下注彩票号,几次通过QQ联系对方,但均未能成功。李某事后向彩票群其他管理人员询问,都表示没有该管理员,这时候李某意识到自己应该是被骗了,向警方报案。
提醒
遇到陌生人主动来加好友并以各种理由要求转账的,应当通过各种途径核实对方身份,提高警惕,不轻易转账汇款。
购物类诈骗
犯罪分子以可以提供手机以旧换新服务为由,引诱受害人将自己的手机邮寄至指定地址,在收到手机后将受害人的手机、微信等拉黑,将手机据为己有。
2019年12月18日,邢某来到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滨海派出所报案称被人骗走一部手机。
2019年11月初,邢某和他的老乡杨某在聊天时提起杨某男朋友在卖手机,邢某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加了杨某男朋友(张某)的微信。在此之后,邢某多次向张某询问手机行情。直到12月14日下午,邢某向张某约定以旧换新的方式购买手机,提供了自己的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将价值4100的旧苹果手机邮寄给张某。手机寄出当晚,张某借口需要交易记录的截图要求邢某转账400元定金,最终邢某转账200元后收到了张某100元的微信红包的返款。后来的几天,张某与邢某一直在微信上联系。17日下午,张某说收到了手机,并承诺当天寄出新机。可是邢某却迟迟没有等到新手机,事后联系对方发现微信已被对方拉黑。
在网上进行交易时,应当时刻谨记:微信不具备交易平台的功能,无法保证交易的安全性,正规的交易平台可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保证交易安全进行。
转载自:群蓝星微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