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大学比作超级玛丽的游戏环节,那么奖学金就好比在过关路上会遇到的可以顶出金币的砖块。如果你不顶砖,不要那些金币,慢慢走也可以安稳过关。如果你在路上勤奋地顶砖,就会在通关的同时额外得到很多金币,这些金币是你一路勤奋与努力的证明,是靠自己的坚持铸就的荣耀徽章。
接下来,就跟随小商来看看有哪些可以顶开的“砖块”吧!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指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来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作为大学生能获得国家奖学金是一项莫大的荣誉。
奖学金金额:8000元
评选条件:
1.评选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获得过校综合一等奖学金。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无不及格科目(选修辅修也不能挂科)。
4.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榜样示范作用的同学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省政府奖学金
为激励普通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并应《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
奖学金金额:6000元
评选条件:
1. 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综合奖学金。
2.大学期间无不及格科目(选修辅修也不能挂科)、无违纪行为。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予以倾斜。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4。
4.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4,但达到前1/3的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榜样示范作用的同学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按加分条件择优评选。
努力方向:
大一可以侧重学习,大一下学期在保持学习成绩同时,可开始多参加一些学科竞赛、申报科研立项。
学科竞赛:
挑战杯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
浙江省法律职业能力竞赛(演讲、模拟法庭、辩论、论文)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大学生证券投资竞赛
电子商务竞赛
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
服务外包大赛
ERP沙盘模拟大赛(国赛不属学科竞赛)
财会信息化竞赛
大学生金融知识大赛(市级属学科竞赛)
经济管理案例分析竞赛
“卡尔·马克思杯”
浙江省大学生理论知识竞赛
统计调查方案竞赛
乡村振新创意大赛
大学生英语演讲竞赛
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
卓越奖学金
“卓越奖学金”是韩启德委员长在我国高等教育步入大众化的时代背景下提出并设立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韩启德院士倡导,由韩启德夫妇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学校共同出资设立,基金总金额为100万元。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卓越奖学金评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卓越奖学金主要奖励我校品德、学习、文艺、体育、社会工作等方面或某一方面取得卓越成绩的在校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
奖学金金额:
奖金总额2.7万元。
一等奖1名,奖励8000元;
二等奖2名,每人奖励5000元;
三等奖3名,每人奖励3000元。
评选条件:
在品德、学习、文艺、体育、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取得卓越成绩,并得到师生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明华奖学金
2011年,俞可平校友获得中国软科学奖最高奖,俞可平、徐秀丽校友夫妇商量后,决定将奖金20万元全部捐赠给母校用于设立“明华人才奖学金”,专门奖励在人文社科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以培养“明日中华之优秀人才”。目前,“奖学金”的基金额度为100万元,其中包括俞可平校友夫妇捐赠的20万元和学校配套的80万元,每年以基金产生的利息作为“明华人才奖学金”的奖金。是我校人文社科类学生的最高奖项。
奖学金金额:
一等奖1名,奖励8000元;
二等奖2名,每人奖励5000元;
三等奖3名,每人奖励3000元;
另设提名奖若干。
评选条件:
1.在学科竞赛、挑战杯或其它专业技能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参加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并取得明显成效(经专家认定)。
3.学业突出,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研究能力,并且得到老师和同学的普遍好评。
4.出版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专著。
努力方向:
大一可以侧重学习,大一下学期在保持学习成绩同时,可开始多参加一些学科竞赛、申报科研立项。(竞赛项目同上)
校优秀毕业生
奖励办法:
将获得具有“校长推荐资格”的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由学校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有关获奖材料均存入本人档案。
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按毕业生总数的15%推荐,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
评选条件:
1.德育测评至少获四次优秀,无不合格记录,无纪律处分记录。
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前三学年总评成绩位于班级前1/2位;本科生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水平(专科及艺术、体育类本科生达到三级及格及以上水平,英语专业学生达到专业英语四级及格及以上水平,日语专业学生达到日语四级及格及以上水平);计算机能力达到相应等级要求;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质测试健康标准》。
3.本科生在校期间曾两次或两次以上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专升本及专科、高职生在校期间至少有一次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专指校综合一、二、三等奖学金,省(市)级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省(市)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
竞赛直评:
1.在“挑战杯”和省学科竞赛中荣获二等奖及以上者(国家级为三等奖及以上,团队获奖者取前三名)、校卓越奖学金获得者等在符合毕业条件的情况下,可不占名额直接评为校级优秀毕业生。(竞赛项目同上)
绍兴市优秀毕业生
评选比例:
评选名额为应届毕业生数的5%
奖励办法:
绍兴市教育局发文表彰,有关获奖材料均存入本人档案。
评选条件:
1.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师生反映良好。
2.大学期间获校级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已被确认为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努力方向:
大一可以侧重学习,大一下学期在保持学习成绩同时,可开始多参加一些学科竞赛。(竞赛项目同上)
浙江省优秀毕业生
评选比例:
本科毕业生按4%推荐
评选条件:
1.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师生反映良好。
2.大学期间获校级一、二等奖学金和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获得省级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省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奖项的或在全国、省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浙江省各类学科及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学生,可适当放宽条件。同等条件可优先考虑。
4.已被确认为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综合、单项奖学金及先进班集体和文明学风班
1.综合奖学金
综合奖学金根据每学年综合成绩于每年9月评选一次。
奖项等级及金额:
综合一等奖学金2500元/人、
综合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
综合三等奖学金500元/人。
评选条件:
德育评价为优秀,综合评价班级前1/2;综合一等奖学金智育评价班级前1/5位,综合二等奖学金智育评价班级前1/4位,综合三等奖学金智育评价班级前1/3位。
2.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根据每学期学生的突出表现于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完成(一般为2-3月份、9月份)。
奖项名目及金额:
道德风尚奖、学习优秀奖、优秀干部奖、社会实践奖、文艺优秀奖、体育优秀奖、成才进步奖、创新创业奖、出国(境)学习奖。
各奖项的金额为每人80元。
3.先进班集体和文明学风班
先进班集体和文明学风班根据各班每学年的综合表现于每年9月评选一次。
具体流程:
学校下发通知及分配名额、班级评选通过并公示、学院审核汇总、学院名单公示、上报学工部。

我们都奔赴在各自不同的人生道路上,每一种风景都是对自己最好的证明与慰籍。
如果你立志于顶破这些“砖块”,那么除了需要跳过路上的障碍与陷阱,还要加以付出与不懈努力,最终点亮奖学金的辉芒,为自己的熠熠坚持赋予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