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关于举办绍兴文理学院第四届MPAcc案例竞赛的通知》作出以下补充规定:
1. 每位指导教师最多可以指导3组,其中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最多只能负责2个组。
2. 本校学术型硕士可以参加绍兴文理学院第四届MPAcc案例竞赛。
3. 获得此次比赛一、二等奖的队伍将取得参加浙江省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案例组(浙江省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案例组由两位指导教师和三位学生组成,具体参赛名单由排名第一的指导教师确定。)的资格。
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院
绍兴文理学院MPAcc案例竞赛委员会
上一条:关于召开2024年度全国MPAcc教学管理工作研讨及培训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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