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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年09月30日 09:55  点击:[]

各有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595 号)以及《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高课管函〔20195 号)(附件1)精神,我校决定开展第二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  第二批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课程;  

 

2.  第二批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师教育类)申报建设课程;  

 

3.  除上述在省平台建设的课程(详见附件2)外,我校可推荐2门在爱课程、智慧树、优客联盟、人卫慕课、华文慕课、学堂在线、学银在线以及浙江教育技术学习平台等平台建设的课程进行认定。如申报课程超过2门,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二、课程要求

 

截止2019 7 31 日,在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和其他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爱课程、智慧树、优客联盟、人卫慕课、华文慕课、学堂在线、学银在线以及浙江教育技术学习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并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和高职高专层次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慕课)。

 

三、申报方式

 

1.申报认定课程在省平台开课的,以课程在省平台运行的课程数据信息和同步在其他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运行的课程数据信息为认定的依据,在原省平台进行申报数据确认提交,并填写《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书》,如有外平台数据的填写《课程数据信息表》;

 

2.申报课程在其他全国性公开平台开课的,以课程在该平台运行的课程数据信息为认定的依据,填写《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书》和《课程数据信息表》。

 

四、申报程序

 

1.课程负责人填写申报认定材料《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书》(附件3)、《在线开放课程意识形态审核表》(附件4)、《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5)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6);

 

在省平台开课的课程无需填写纸质的《课程数据信息表》,课程负责人可从10 15 日开始登录省平台,进入“认定申报”项目,进行课程数据信息核实确认,提交认定申请,并请于1021之前完成申请;

 

2. 变更课程负责人信息的,需填报《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信息变更表》(附件7)。

 

各有关学院审核《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书》、《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汇总表》以及课程意识形态等问题,并在《在线开放课程意识形态审核表》以及《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汇总表》上盖章后,于1021之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交于行政楼321,电子版材料发至maolyusx@163.com

 

原则上要求在认定范围内课程均参与此次认定申报,如未达到课程要求且未在1021之前上报认定材料,均视为放弃此次认定。

 

联系人:毛苓颖  联系方式:75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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