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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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届应届毕业生申请延长学制工作的通知

2021年03月08日 08:36  点击:[]

各学院: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绍学院发﹝201788号)文件精神,将开展2020届应届毕业生申请延长学制工作,要求如下:

 

一、   依据

 

《绍兴文理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毕业当学期期初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达30学分的学生必须延长学制,其他学生可根据自身学业情况申请延长学制。延长学制者编入下一年级管理,不再安排毕业考核或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不进入当年毕业生资格审查环节。

 

二、   对象

 

2016级(五年制)、2017级(四年制)及2018级专科学生(上虞分院)

 

三、   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根据文件要求在补缓考后尽快完成对2021届应届毕业生的学业情况清理工作,统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专业方向模块课程 及校选课未取得学分累计达30学分及以上的学生名单,并要求学生于317日前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延长学制申请表》(附件1);其他学生可根据自身学业情况决定是否申请延长学制。

 

2.学院对申请延长学制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延长学制汇总表》(附件2),上述材料的纸质稿于319日前交教务科,并将《汇总表》的电子稿一并上交。

 

3.对申请延长学制的学生,由教务处审核后发文,编入下一年级管理,后续不再安排毕业考核或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不进入当年毕业生资格审查环节。

 

四、特别说明

2018届毕业生开始,延长学制申请时间发生变化,请各学院务必通知落实到位。凡是未按时申请延长学制的毕业生,全部进入毕业审核环节,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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