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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丨祖国安危在我心,安全责任在我身

2023年04月15日 16:26  点击:[]

今年的4月15日,是《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8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国家安全是什么?我们又该如何做?小站将为大家一一解答。

1.什么是国家安全?


 

 


2015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明确指出: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外界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当代国家安全包括了16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等。

    2.为什么要重视国家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

 

 

3.需要履行哪些责任和义务?

家是最小国,国是最小家,国家安全系于我们每一位公民。关于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国家安全法》第77条中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4.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有: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5.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后该怎么做?

为了更好的维护国家安全,国家安全部门设置了12339举报电话,以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和线索。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后,只需拨打12339电话,并将发现的情况报告给国家安全机关即可。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让我们一起共筑国家安全的长城!

文稿:商学院心理站王祥路、余梦
指导老师:陈煌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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