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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申资讯】仲申书院寝室卫生纪律奖惩制度

2020年10月12日 16:53  点击:[]

为了加强书院寝室卫生纪律管理,提升寝室卫生整体水平,鼓励优秀寝室再接再厉,为同学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对《仲申书院寝室卫生奖惩制度》进行修订。

 

奖励制度

对于7、8、9、10幢区优秀寝室,仲申书院实行优秀寝室奖励制度。
(一)在本月内,所属寝室在书院卫生检查当中,寝室卫生成绩优秀率达100%,本月寝室卫生成绩无不合格,无任何违规现象即可被评为月优秀寝室,书院幢区宣传栏内公告表扬。
(二)本制度为每月更新制度,舍务部将于每月末28日左右公示该月各寝室卫生成绩和最终优秀率达标的寝室名单(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当月提出,次月失效)。
(三)在当月内,若该寝室在书院卫生检查及校查中寝室卫生成绩优秀次数累计达四次及以上,并且在寝室违禁抽查中无不合格现象,则有资格在仲申书院宣传栏进行展出。在本学期书院寝室卫生检查中,所属寝室寝室卫生成绩优秀率达90%,且本学期内卫生成绩无不合格,无任何违规现象即有资格参与学期优秀寝室的评选,若评上则可授予仲申书院该学期“优秀寝室”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惩罚制度

对于7、8、9、10幢区不合格寝室,仲申书院同时实行相应惩罚制度。
(一)在本学期中,寝室卫生成绩首次不合格,书院方面将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舍务部将通知该寝室寝室长,由寝室长督促相应寝室进行卫生整改,并将寝室整改情况以照片及保证书的形式反馈至舍务部;
(二)若该寝室再次不合格,书院将通知相应专业辅导员对该寝室进行走访并教育整改;
(三)第三次不合格,将通知相应学院,进行处罚。
(四)对于书院卫生检查不合格寝室,将在整个书院内进行电子和纸质通报,对于校查期间出现不合格的寝室,采取一票否决制。
(五)本学期内寝室卫生若有一次不合格将直接影响该寝室在学院内的的评奖评优,评奖评优只涉及本学期的评定,不影响下学期的评奖评优。院查及校查中首次查到违禁物品、吸烟或养宠物现象,则责任具体到个人,若无人承认违禁现象则该寝室全体成员共同承担责任;若查到两次及以上违禁电器、吸烟或养宠物现象,则寝室全体成员共同承担责任。卫生不合格则直接认定为寝室全体成员的责任。若校查中查到违禁物品、养宠物、吸烟等明令禁止的现象,不能进行撤销,并且书院对其入党的相关事宜不予以签字。
(六)违禁抽查中若抽查到违禁电器或烟蒂,则与书院卫生检查的不合格同等处理。
(七)最近一次不合格之后,书院方面给予批评教育,若在接下来的卫生检查中达到三次及三次以上优秀,且无再次不合格记录的寝室即可申请取消处分,撤销处分后不影响评奖评优。累计达两次及两次以上不合格的寝室以及撤销后再次出现不合格的寝室,将直接取消撤销处分的权利。

 

关于撤销不合格寝室通报批评的公告

各班:

凡在本学期内,因寝室内务卫生、违禁电器、烟蒂等受到一次通报批评的寝室成员,在此之后认错态度良好、积极整改,寝室卫生纪律达到三次及以上(包含三次)优秀并且未出现不合格者,可自行打印并提交:

1.“仲申书院撤销处分申请表”(纸质版,内容包括:①对之前寝室不合格问题的认识;②现阶段寝室卫生纪律状况;③对本寝室问题的认识及承诺);

2.自行查询成绩并打印不合格和三次及以上优秀成绩的截图至仲申书院自管会(舍务部负责人:方梦利:17816543852),经舍务部以及纪检部审核,交由书院老师审核、留档,并在班长群中对符合要求的寝室进行撤销通报批评公告。

特别说明:

1.每个寝室每个学期最多只接受一次撤销申请,不合格达两次及以上和撤销后再次不合格者,书院取消其撤销权利。若是校查中查到违禁物品、养宠物、吸烟等明令禁止的现象,不能进行撤销,并且书院对其入党的相关事宜不予以签字。

2.违禁电器同学需至书院辅导员处接受批评教育方能进行撤销。

 

绍兴文理学院寝室内务卫生纪律要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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