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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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MPAcc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27日 17:43  点击:[]

 

各培养单位:

为提高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质量,促进各培养单位在学位论文方面的交流,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会计教指委”)决定开展2021年全国MPAcc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活动。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91日至2021831日,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已获得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MPAcc毕业学员学位论文。

二、评选形式

全国MPAcc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参选和网上专家评审的形式,各参选培养单位登录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系统(评选系统网址请详见邮件,如未收到邮件、忘记用户名和密码请与会计教指委秘书处联系,联系电话:何老师 010-82509201),请各培养单位参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系统参选用户使用文档》(请登录系统查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论文参选。

三、论文征集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1102715:00登录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系统提交参选论文(注意:以附件形式上传的论文中不能出现学校、姓名、指导老师等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赛资格),请务必使用中国知网进行相似性检测,参选论文总文字复制比须低于15%

原则上各培养单位向会计教指委只能推荐2篇参选论文。评选年度被授予学位的MPAcc学员人数在100人(含)以上的培养单位,或上一评选年度有学员获得优秀学位论文奖的培养单位可额外增加2篇参选论文。提交4篇参选论文的培养单位需邮寄相关证明。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11027日前将纸质版《全国MPAcc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活动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用顺丰或EMS邮寄至会计教指委秘书处。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商学楼1001室,何老师(收),010-82509201,邮编100872

四、评选程序

全国MPAcc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程序包括论文推荐、形式审查、匿名通信评审、会议集中评审、会计教指委审批、公示、批准七个环节,具体评选规则见《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http://www.mpacc.cn/info/1039/1232.htm)。

五、其他

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设优秀学位论文奖二十名,优秀学位论文组织奖两名。会计教指委将在其网站上公布优秀学位论文获奖名单、优秀学位论文组织奖获奖名单,并向获奖作者、获奖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建议获奖单位为获奖作者颁发奖金。


 


 

秘书处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10-82509201

电子信箱:mpacc@ruc.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商学楼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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