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制到法治
你注意过法制和法治的区别吗?

学文科的同学们想必都知道,事物发展的趋势是前进的,但道路是曲折的
咱们中国共产党的依法治国之路也是如此,一共可分为四个大段:
01
开端·法制:土地革命——1949年新中国成立
此处的土地革命是指1927年至1937年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的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亦称“十年内战”。正是在这个时期,党在局部执政的根据地开启了法制建设,彰显出了与旧式革命者不同的自我革命性、先进性。最重要的当属中央苏区制定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中国第一部人民的宪法性文件。

抗日战争时期,稳定的政权推动了中国共产党的法制进程,产生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这一重要法律文件。在此基础上,解放战争时期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又反过来推动了中国革命的胜利。

结合时代背景,这个时期的法律与革命是息息相关的,以《中国土地法大纲》(之后简称《大纲》)为例,具有目的性:《大纲》集中解决了农民的根——土地问题,极大激发了农民群众的革命积极性,适应了革命需要与人民利益,推动了战争胜利,也保障了农民权益。但不可避免的,囿于时代、环境的限制,法律不够完善、实施也不够彻底。因此,压力继续给到我们党。
02
浩劫:新中国成立——十一届三中全会
1949年,新中国成立,扫清百年耻辱的我们在法制领域也破除了国民党的法律束缚,废除了《六法全书》,颁布了著名的《共同纲领》。随后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土地改革法,1952年惩治贪污条例纷纷出台,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闪亮登场,奠定了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基石。

1949年到1957年,9年时间里中央颁布的法律法规有900+部,初步建立起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法律制度。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1956年随着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完成,国家任务已经从解放生产力变为保护和发展生产力,法制应当也迎来了它的新起点,但事物的发展总不是那么一帆风顺的。
正如董必武同志在八大上指出的那样:“我们的党员和干部仇视旧法制的心理,容易引起对一切法制的轻视心理;革命的群众运动不是完全依靠法律的,因而助长人们轻视一切法制的心理”这份轻视与其他因素共同酿成了“文化大革命”的悲剧,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进程。
03
涅槃·法治:十一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
可中国共产党从不轻易言败,吸取教训后邓小平同志指出“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至此,新时期法制建设走上快车道,并不断适应改革开放的时代背景,加快经济立法,出台了82宪法。1997年,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方略,1999年“依法治国”被载入宪法,上升为宪法原则,标志着我国正式走上了依法治国的道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04新征程:以十八届四中全会为标志
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第一次专门召开的研究法治工作的会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标志着中国进入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新阶段。

参考:姚桓,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历程及思考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供稿:商学院法学会
编辑:姚梦懿
审核:周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