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坐在小学的教室里,望着头顶旋转的风扇,大家是否有跟同桌一起幻想过万一风扇掉下来该怎么办?
现如今随着我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升,空调也逐渐成为我们夏季祛暑的重要选择,那么坐在大学的教室里,大家又是否会延续小时候的幻想,是否有思考过万一空调爆炸了又该怎么办呢?
如果因此而受伤,第一步当然是立即去医院治疗,这点毋庸置疑,但是在面对这“无妄之灾”所导致的一系列物质及精神损害,大家又会如何应对呢,是积极维权还是自认倒霉?如果是积极维权,那又应该找谁担责呢?
以一个具体案件为例,我们对此来进行逐一探讨。
具体案例
今年夏日酷暑无比,王大爷为了祛暑便前往附近的商城购买了一台由澜齐公司生产的空调。可令王大爷意料不到的是,这台全新空调拿回家还没用上几天就发生了意外爆炸,还炸伤了事发时坐在空调旁纳凉的王大爷孙子。
事后,王大爷前去找商城请求赔偿却惨遭多次拒绝,商城的工作人员表示该空调是澜齐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存在问题也应当找澜齐公司担责,与商城无关。但当王大爷联系上了澜齐公司后,该公司的销售经理却说该空调由商城进行销售,责任在商城,并建议王大爷向商城进行索赔。
请问,王大爷究竟该找谁索要相关赔偿?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203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案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1203条规定可知,当消费者因为使用了有缺陷的产品而受到伤害或遭受财产损失时,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请求赔偿,而且即便产品所出现的质量问题不是由销售者所导致的,销售者也不得找理由拒绝进行赔偿。
在本案中,王大爷新买的空调会发生危害人身安全的爆炸,该空调明显属于存在缺陷的问题产品。
因此,王大爷既可以向生产厂家澜齐公司索赔,也可以向销售商家商城索赔,如果王大爷向商城请求赔偿,而商城却认定该问题是由生产者澜齐公司造成的,商城可以在对王大爷进行赔偿后,再向该公司进行追偿,而不能就此扯皮推诿,撺掇消费者向生产者索赔,增加消费者的维权难度。
同时,法条中规定的有权请求赔偿的被侵权人并不仅限于产品购买者,也包括任何因该产品质量问题而受到实际损失的其他人,因而在本案中,由于王大爷的孙子是属于空调爆炸的直接受害者,作为受到实际损害的其他人,他也有权向商城或者澜齐公司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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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商学院法学会
编辑:姚梦懿
审核:周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