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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绍兴市第七届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的通知

2017年03月18日 00:00  点击:[]

各在绍高校:

为增强大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大学生在电子商务方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绍兴市第七届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由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承办,绍兴文理学院、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树人大学杨汛桥校区协办。

本次竞赛设立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和竞赛评审专家组。竞赛组委会人员构成名单如下:

主 任:马成永 绍兴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建兴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副主任:孙国强 绍兴市教育局高教处处长

叶 盛 绍兴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童铧彬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副院长

委 员:陈伟鸿 绍兴文理学院教务处处长

赵海峰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处长

宋国琴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务部部长

李文博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务与科技部主任

朱 磊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务处副处长

范一鸣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

陈晓燕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

魏林灵 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

陶 军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教务处处长

许跃宇 浙江树人大学杨汛桥校区教学事务中心主任

竞赛办公室设在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农业经济管理系,由农业经济管理系副主任赵宇瑛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竞赛的具体工作和日常事务,联系人:郭 浪(电话15356758289,QQ邮箱:370068303@qq.com)。

学校地址:袍江经济开发区世纪东街770号。

二、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以学生为主、教师为辅。参赛学生必须是绍兴市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参赛教师必须是绍兴地区高校在职教师。

三、参赛作品要求

竞赛以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标准为基础,遵循自由命题的原则,体现创新。所有作品必须为绍兴地区高校在校大学生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发现作品有任何造假、剽窃等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同一参赛作品不得同时参加挑战杯及由教育局组织的其它竞赛(参加过挑战杯及由教育局组织的其它竞赛的作品,也不得参加本竞赛)。

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色情、暴力元素,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赛选手参与创作,参赛选手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竞赛委员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参赛作品分为技术类、商务类和混合类三个类别。其中技术类和商务类作品分本科与专科两个大组进行,混合类作品不分本专科组别。

(1)技术类:指围绕电子商务应用、服务和支撑环境技术,开发形成具有一定独立性的软件或硬件技术成果,并已实施或者正在实施中的项目。应该面向实际应用,突出技术成果的创新性和先进性,既有可行的技术解决方案,又有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该类作品应包含创业计划书及其技术解决与实施方案等相关技术文档。

(2)商务类: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电子商务为主题的已实施或者正在实施中的项目。应该侧重于所提供产品(服务)、商业模式、营销计划等方面的创新、创意和实用价值。该类作品应包含创业计划书并可附相关支撑材料。

(3)混合类:参赛作品的内容参照技术类或者商务类作品,要求师生混合参赛,教师全程参与到作品创作、项目运营和竞赛答辩等过程中。

作品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权重

(技术类)

权重

(商务类)

权重

(混合类)

完整性

20%

15%

20%

可行性与实用性

20%

30%

20%

创新性与先进性

40%

40%

40%

工作量与实现难度

20%

15%

20%

四、参赛名额分配

(1)本科类院校可推荐最多24个作品参赛,其中技术类和商务类作品每类的推荐名额不超过12个,混合类作品的推荐数量不超过4个;

(2)专科类院校可推荐最多16个作品参赛,其中技术类和商务类作品每类的推荐名额不超过8个,混合类作品的推荐数量不超过4个;

(3)每位参赛选手只能参与一个参赛作品,每件参赛作品的参赛选手数量不应超过5位,混合类作品的参赛选手中必须含有1位教师且教师数量不得超过学生数量,混合类不设指导老师。每件学生参赛作品的指导老师不应超过2名,每位指导教师最多可以指导3件参赛作品,参赛混合类的老师,其作品占用一次名额。入围决赛的作品最多允许其中3位选手参加现场答辩。

(4)独立学院作为独立参赛单位,其参赛名额分配参照本科类院校标准。同一院校中同时拥有本、专科学生的,学校参照本科类院校标准。

五、评审规则

对各参赛院校选送的参赛作品,竞赛办公室按照双向匿名和回避原则将作品的文字材料发给初评专家进行评分,每份作品至少由3位专家评分,以平均成绩作为作品的初评成绩,初评成绩占总成绩的30%。竞赛组委会按照作品的初评成绩排名,确定入围现场演示、答辩阶段比赛的作品。现场演示、答辩阶段比赛的成绩占总成绩的70%。所有参赛的作品必须有原创承诺书。所有参赛作品提交的电子文档、摘要、简介、链接等不得出现参赛单位、参赛学生、指导教师等信息,否则视为违规,取消比赛成绩。

决赛以选手陈述、答辩等形式举行。每个商务类参赛作品的决赛过程约15分钟,其中选手陈述环节不超过8分钟,答辩环节约7分钟。每个技术类参赛作品的决赛过程约18分钟,其中选手陈述环节不超过10分钟,答辩环节约8分钟。技术类参赛作品的选手陈述环节必须包含作品演示的内容。每个混合类参赛作品的决赛过程约18分钟,其中选手陈述环节不超过10分钟,答辩环节约8分钟。

各参赛作品的最终获奖等级,将由竞赛评审专家组评审,组委会审定后由教育局发文公布。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名额:8%参赛作品;二等奖名额:15%参赛作品;三等奖名额:25%参赛作品。

同时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凡指导学生获得竞赛一等奖的责任教师(报名表中指导教师1)即为优秀指导教师,一名教师指导多组学生获奖,只发最高奖,不重复发奖。若参赛单位没有获得一等奖,该参赛单位也可推荐一名(至少获得一项二等奖)的教师作为优秀指导教师。团体奖由各参赛单位各队所得总分确定,其中每个项目的一等奖得6分、二等奖得4分、三等奖得2分。

“获奖作品”的参赛选手,对已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的比赛项目,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考核成绩均合格的获奖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相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的,核发高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凡获奖者由市教育局发给相应的荣誉证书和奖金,优秀指导教师只发给荣誉证书。

七、竞赛安排和要求

各参赛学校向竞赛办公室提供各学校的竞赛联系人(表格见附件1)。本次竞赛评审专家由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推荐组成。

2017年4月7日(周五)16:00点之前,各校(院)以学校为单位提交如下材料到竞赛办公室(农商学院行政楼北四楼农经系郭浪老师)。作品提交完毕后,原则上不再修改,如有特殊情况,向竞赛办公室说明情况,同意后允许微调。未及时告知,擅自修改作品,视为作品无效,取消参赛资格:

1.参赛作品(按类别刻成光盘):光盘上不许写参赛单位等信息;

2.绍兴市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参赛学校联系人信息表(附件1);

3.2017年绍兴市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报名表(附件2);

4.2017年绍兴市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报名汇总表(附件3);

以上材料(除参赛作品外)需经学校教务处盖章,并将电子稿发至竞赛办公室邮箱。入围决赛的作品将于4月15日进行现场演示答辩。现场演示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竞赛费用

每件作品交参赛费400元,由参赛单位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到竞赛指定账号(请在电汇或转账单上务必注明×××学校电子商务竞赛报名费),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必须写全称):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银行:建行绍兴市鉴湖支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53542053017908

九、竞赛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绍兴市袍江经济开发区世纪东街770号

邮 编:312000

电子邮件:370068303@qq.com

联系电话:15356758289

联 系 人:郭浪

附件:1.绍兴市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参赛学校联系人信息表

2.绍兴市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报名表

3.绍兴市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报名汇总表

注:每位参赛学生必须提供2寸正面彩照一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用于办理助理电子商务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请将填好的表格于2017年4月7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竞赛办公室邮箱,另外加盖教务处章后的表格邮至竞赛办公室,Email:370068303@qq.com。

绍兴市教育局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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